根据《银河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校发〔2021〕72号)及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银河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现就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:
各工作阶段时间安排
(一)评定准备阶段(4月15日—4月26日,已完成)
(二)研究生申请和导师审核成果阶段(4月27日-5月13日)
1.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院2023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,不含留学生。本次参评的学术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-2023年12月31日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使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进行申报,网址:https://jlupy.jlu.edu.cn/。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。
2.《yh86银河国际高水平论文目录》见附件2,导师审核成果后,申请人将附有导师签名的《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扫描件(PDF格式)发送至邮箱2223256602@qq.com。
3.所有申请人请进入2023年度学术业绩奖学金QQ群,群号:768193303。后续所有报名问题将在群中统一解答。
(三)培养单位组织评定阶段(5月14日-6月19日)
(四)学校公示阶段(8月末)
联系人:周琪
办公地点:朝阳校区地质宫446
联系电话:0431-88502155
电子邮箱:zhouqi@jlu.edu.cn
yh86银河国际
研究生办公室
2024年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