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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指导
关于结业生就业的规定有哪些?
学工办 发表于: 2009-10-27 00:00  点击:
 
  发布时间:2009-10-27

    结业生如被用人单位录用,应与用人单位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。《报到证》备注栏内须注明“结业生”字样;如结业生有接收单位且用人单位知道该生结业并无异议,学校可以办理派遣手续。如无接收单位或原接收单位不再同意接收的,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档案、户籍关系转至生源地(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)、或保留学校两年或挂靠有关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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